工健促請僱主履行職安健法律責任 減低僱員受感染的風險

隨著更多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所引致的「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個案在本港確診,其中一名患者更經已離世,成為香港首宗致命個案,本港所有市民皆人心惶惶。

香港經濟以服務業為主要的產業方式,前線工作者每天均需與不同的客戶和人士進行緊密接觸,例如巴士和鐵路服務等的公共交通運輸業員工、海關和入境處等的關口邊防人員,在他們緊守崗位提供服務的同時,其實亦不停的與潛在帶菌者進行近距離接觸,而近日不同工會所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亦充份地表達了前線僱員的無奈和被動的心聲。

就職業危害的預防及控制策略來說,最理想的便是從根本「杜絕危害源頭」的出現;若不能完全隔絕污染源,我們便應順著「工程控制措施」、「行政控制措施」來將危害的份量和嚴重性、與及有機會接觸人士的數量逐步降低,最後才派發合適的「個人保護裝備」予無可避免地需要進行工作的人士作最後防線,務求降低傷害。

從近日本港的事態發展來看,在不能有效「杜絕源頭」、而合適口罩等「個人保護裝備」和消毒物品 (如漂白水、酒精搓手液等) 都「賣斷市」的情況下,本港僱主在履行其法律責任時,更應從「工程措施」和「行政措施」兩方面入手,為其聘用的員工提供安全且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但是在工會組織的新聞發佈會中指出,有不同行業工會的僱員疑似被剝削基本職安健權益的情況,包括:要求員工到高風險地區工作、不准員工配戴個人保護裝備、在未有提供足量保護裝備下仍要求員工繼續上班…等。

本中心作為關注本港職安健發展和保障的獨立非牟利專業團體,就上述有違職安健責任的行為和情況表示汗顏。本中心在此促請各行各業的僱主應按照上面提到的「職業危害預防及控制策略」來審視現時機構的實際情況:如盡可能暫停非必要的服務,包括在有明顯疾病傳播風險的地區的一切境內外工作,務求從根本最大程度地削減受影響的員工人數;如機構的工作場所未有妥善的環境通風,亦未能採購到足夠的合適消毒物品、確保員工工作環境的衛生時,便有需要透過一系列的「行政措施」,包括以「在家工作」、輪班當值或「彈性上班時間」等方式上班,減少員工曝露和接觸危害物的機會。而隨著更多員工因減少外出工作和跨境工作的需要,其他不能停工或改變工作方式的服務業僱員亦可以間接地受惠。當然,職業安全健康局身為法定職安健促進機構,亦有絕對職能需要站在最前線,為各界人士提供最有效且實用的預防資訊。而針對部份涉嫌罔顧員工職業健康、意圖規避法律責任的僱主,政府也要妥善執法,予以嚴懲,避免有人以身試法。

就此,本中心希望所有僱主均樂意參考上述建議,群策群力,與香港市民一起共渡時艱,同心攜手面對疫情。勞工處和職安局也要做好自身法例賦予的職責,讓全港近400萬就業人口俱得到基本且應得的保障。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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