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染疫個案再現將2019冠狀病毒病 (COVID-19)定為可補償職業病刻不容緩

本中心自首宗確診個案以來一直密切關注疫症的發展,1月30日至今曾多次發表立場書,呼籲政府盡快將COVID-19納入到《僱員補償條例》(《條例》) 附表2、列為可保償職業病。然而,爆發至今已接近半年,政府似乎仍無動於衷,甚至為沒有醫護人員確診而感到幸運,時至上星期悲劇終於發生,一名救護員懷疑因與患者接觸而患上新冠肺炎,本中心現在再一次促請政府採納社會上不同界別、不同專業團體的意見,積極採取有關行動,以妥善保障上班一族。公開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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