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改革密閉場地的管理,減少無辜的傷亡

4月23日清晨,沙田有四名渠務工人在沙井懷疑吸入硫化氫,其中兩人送院搶救後不治。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十分關注是次的意外,對於再有前線工人懷疑在進行密閉空間工作及相關工序期間發生意外、更導致有2名工友失救喪命亦深感難過!

過往每年發生在密閉空間相關的職業事故可謂沒完沒了,其根本原因亦與「先天環境(硬件)」、「行政安排(軟件)」和「保護意識(訓練)」三者的落差不無關係。中心敦促政府須盡快落實檢討和更改現時的地下工作空間和管道的設計,以讓前線工人可以在更合理和安全的工作環境內完成必要的工作;我們也呼籲各僱主、管理層和安全主任們今後不要只從「是否『密閉空間』」來決定保護設備的提供,而應該按照工作工序的實際危險來施行必須的意外預防和保護措施;而前線工人自身也要在工作期間提高警惕,無時無刻都不得逞強和忽視自身的安全保護!只有各方合力提高工作過程中「人機物法環」的風險管理,才能減少意外的發生。

翻查新聞資料,過去幾年的嚴重工業意外涉及多宗政府的工程。政府外判項目的同時,亦應安排資源為其外判的項目進行所需的風險評估,並持續監察相關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執行,以保障前線工人的職業健康及安全。中心認為政府並不能置身事外,將安全責任、意外責任推給承辦商或外判商便了事!反之,政府應以身作則,加強對政府工程的風險評估、安全監管和執法。

此外,2023年4月立法會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將嚴重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由50萬元上調至1000萬元,藉此提高阻嚇作用。惟經過一年的時間,本港仍然接二連三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令人質疑法例的修訂成效不顯。及此,中心認為政府應考慮為一些明顯違反職安健法例規定的行為實施定額罰款的制度,以收即時阻嚇和更正之效,就如現時的交通罪行和疫情期間推行的限聚令。現時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已清楚規範和列明不同工程或工序必須採取的預防及安全措施,因此有助於定額罰款制度的推行,處分所有違法的行為。

而處罰的金額應按違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失而定在數萬元甚至更高的水平,才有足夠的震懾力防止因疏忽行為導致嚴重的傷亡。例如:僱主在要求工人進入密閉場地工作前,沒有履行法例的規定進行風險評估、進行有毒氣體監測、為工人提供認可呼吸器具等等,可定額罰款十萬元或以上(涉及人命相關)。相比單單發出「停工通知書」或經過複雜冗長的法律程序審決等的處分方法,我們相信定額罰款制度更能收阻嚇的效果,促使相關管理人員和負責人積極依從法例要求,做好職安健的預防措施。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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